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2020年度
食堂粮油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
根据我国采购法规,经医院审批,现就尊龙凯时食堂粮油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食堂粮油定点供应商招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桂东招2020054
三、采购项目内容:
A分标:食用油类,食用油上控价49元/5升(5升壹罐)。2019年度采购费用,约14万元。
B分标:大米类(食堂用米上控价2.45元/斤、职工需求用米上控价3.37元/斤)。2019年度食堂用米采购费用,约44万元;职工需求用米约27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
2.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必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企业必须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3.企业在梧州市内必须具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
4.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大米、投标人必须提供近期具有食品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合格报告。
5. 具有相当经济实力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6.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以投标人提交不受到行政处罚及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书或投标人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受到行政处罚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文件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要求
1. 食用油类:无酸败、焦糊及其它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物,口感好。
2. 大米类:要求新米,米粒要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加工精度,标样对照: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五、招标、评标方式
1.食用油和食堂用米、职工需求用米需各附上样品一式两份(一份用于食堂加工试吃评质量、口感分,一份用于其他项目评分),数量为油500ml或5升*2,米5000g*2。
注意:样品一式两份,包装另有要求:一份使用原包装;另一份食用油统一使用500 ml飘雪矿泉水瓶装,大米使用白色透明塑料袋装。
2.由医院招标办将样品编号、抽取专家。然后将样品交食堂加工,由专家试吃对“质量、口感中的滋味项”进行评分。最后对应标文件进行现场评分。
3.采取综合评分法(见附件)。最后以综合评分确定三家入围单位顺序(考虑到米的特殊性,每一批都可能不一样,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堂用米的质量和口感,如若周期内所送米反复不符合要求,则由下一顺位供应商供货,以此类推);一周期以月为单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到医院招标办公室报名领取标书并留下联系方式。
(2)在桂东医院网站:www.zgfxry.com下载标书,并将联系方式告知招标办公室。
(3)交标书时间: 2020年7月22日至医院招标小组组织开标前1天止(开标具体时间待定),交到医院招标小组。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1000元投标保证金。
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方对公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
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账号:4500164865205950077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梧州河东支行
如投标人没有中标,将在中标通知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中标方,将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采购要求
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均为签订合同依据。
2.采购单位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供方对其所投产品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的变更指示后3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意见。
3.米油投标入围单位所报单品种最低价格为2020年7月起第一顺位供货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供货期物资价格上涨的风险。如果供货周期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米波动在2%范围以内不调整,油波动在3%以内不调整,在此期间及范围内供货商将无条件满足医院的供货需求。超过此范围,供货商报院方,由院方交下一顺位供应商供货或招标组重新招标。
九、付款方式:
无预付采购金,实行按月结算,收到结算发票后15个工作日付清上月款项。
十、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工作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十一、投标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小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四)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五)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六)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八)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地址:广西梧州市西江四路金鸡冲1号 邮编:543001
联系人:农主任
联系电话:0774-20231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2020年7月15日
附件共3份
1. 评分方法:
A分标:食用油类
B分标:大米类(食堂用米、职工需求用米)
1 | 价格分(30分) | 投标报价(满分30分) | (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投标 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示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及《贺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贺财采[2020]18号)的规定,供应商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以认定),对最终报价给予 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最终报价×(1-8%);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最终报价。 |
2 | 质量技术分(满分48分) | (1)技术管理方案(满分10分) | 1)根据投标人整个项目人员的管理架构、 整个项目人员的健康状况、 配送人员岗位配置、 配送人员培训、 考核等综合素质等方面所有投标人横向比较综合评分( 满分 3 分) 。优秀得 2.1-3 分, 良好得 1.1-2 分, 一般得0- 1 分。 2)根据投标人配送仓储场地规模和自有配送车辆数量(必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投标人车辆持有证明(公司或法人名下均可),所有投标人横向比较综合评分( 满分6 分)优秀得 4.1-6 分,良好得 2.1-4 分, 一般得0-2 分。 3)根据投标人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不适用食材的承诺退换时间评分( 满分 1分) 。承诺 1 小时内( 不含 1 小时) 退换, 得 1 分; 承诺 超1 小时, 得 0分。 |
质量、口感(满分35分) | 1-4项,开标现场评定;第5-7项需要在开标前采用电蒸饭方式加工试吃打分。 1.气味(分值5):(手中取少量大米,向大米哈一口热气,然后立即嗅气味)米清香浓郁4-5分,米香一般2-3分,微有异味或有霉变气味、酸臭味、腐败味和不正常的气味0-1分。 2.颜色(分值5):白色或微淡黄色4-5分;颜色正常较正常2-3分;有霉点、黄变0-1分。 3.光泽度(分值5):有光泽,呈半透明状4-5分;有一定的光泽2-3分;光泽度不佳0-1分。 4.完整性(分值5):米粒饱满,完整米粒占95%以上5分,米粒较饱满,完整米粒占大多数3-4分,碎米较多1-2分。 5.(开标前加工,煮饭工人打分)整体质量等(分值5): 米光滑、不易捻碎、生米咀嚼有淀粉味、有米糠、冲泡无杂质、无油渍蜡渍飘出4-5分;米较光滑、不易捻碎、生米咀嚼淀粉味不浓、无米糠、冲泡稍有杂质、无油渍蜡渍飘出2-3分;米不太光滑、易捻碎、生米咀嚼淀粉味不浓、无米糠、冲泡有杂质、稍有油渍蜡渍飘出0-1分。 6.(开标前加工,煮饭工人打分)粘性、冷饭质地(分值5):粘性适中、容易打散,冷饭质地软硬度好4-5分;较粘、不是很容易打散,冷饭质地较硬2-3分;粘,不容易打散,冷饭质地硬0-1分。 7.(开标前加工试吃,专家打分)滋味(分值5):饭香浓郁、口感好、无异味4-5分;饭香一般,口感一般,异味不明显2-3分;饭不香,口感不好,有异味0-1分。 | ||
(4)管理制度(满分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 配送管理、应急管理等制度的完善性、 可行性、 实用性等方面所有投标人横向比较综合评分。 | ||
3 | 企业实力(22分) | 企业实力、信誉及业绩分(22分) | 1.品牌市场认可度较高(3分)认可度一般(2分)不知名(1分) 2.投标产品经国家权威部门授予的荣誉,国家级、省级(2分),市级(1分).同一荣誉以最高级赋分,不重复计分。 4.投标人获得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5.投标人类似本项目的大单位供货经验满分10分。(提供2017年及以后合同复印件或同单位发票复印件,年供货量30万元以上合同每份得1分,满分10分) |
2.投标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招标小组:
我已经详细阅读并理解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投标说明要求,我愿投标标段的 。(品种名称)
序 号 | 品 名 | 报 价 | 单 位 | 备 注 |
1 | 食用调和油 | |||
2 | 食堂用米 | |||
3 | 职工需求用米 | |||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20年 月 日
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2020年度
食堂粮油采购合同(样版)
甲方: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医院公开招标,乙方为甲方食堂提供粮油等,为确保双方合作事宜,特拟定此合同。
第一条:采购日期,数量、品种及价格
1.采购日期为: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2.甲方所需大米/食用油由乙方中标品种中提供,内容以甲方定单为准。所有粮油必须保证正品,不得出现伪劣、变质、不合格产品等情况。
考虑到米的特殊性,每一批都可能不一样,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堂用米的质量和口感。如果发现,甲方有权将不合格产品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重新换货。如若周期内所送米反复不符合要求,则由下一顺位供应商供货,以此类推。
3.价格:乙方报价为供货年度内价格,年度内:浮动在2%上下的,不予调整价格;价格下浮超2%的应及时联系甲方修改价格;价格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上涨,应书面与甲方商量再行处置。不允许任何一方擅自更改。
合同期内乙方有促销活动价格的,应及时和甲方食堂对接。如发现乙方有促销活动价格而不给予甲方的,合同即刻终止。
4.乙方中标品种、中标价格详见附表。
5. 一般供货: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一般采购需求后12小时内将采购的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紧急供货: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紧急采购需求后1小时内将采购的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
1.甲方申购数量,差距不可多送或少送2%为限度,否则甲方则退给乙方,或要求补送。
2.本合同验收办法由甲方两名以上员工统一收取货物,当场验收数量。
3. 产品新鲜、来源安全可靠、无变质、无异味。大米:要求米粒要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加工精度,标样对照: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所有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准;
4.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
5.免费送货上门;
6.交货时货物外包装应标注产品名称,以便提货验收;
7.交货时所有货物均需具备产品合格证。
8.货款为1个月结算一次,收到结算发票后15个工作日付清上月款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不按要求配送,甲方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书。
2.如果乙方供货出现不诚信行为(如提供货品质量差、不按时供货等)经警告改正不诚信行为后,第二次还出现不诚信行为的,甲方可立刻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书。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乙方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协议书。
4.如果甲方在合同期内从非中标公司采购中标商品,乙方有权提出赔偿。
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壹年。
2、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名称及公章: 乙方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代表: 或代表: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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